日前,江苏省淮阴区成功制定了《淮阴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权分配办法(试行)》,向全区各乡镇、灌区管理所、水利服务站、农民用水者协会印发。
《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逐步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行协调、行为规范的农业水权管理制度,明确供水单位和农民用水协会的事权划分,指导农民用水组织做好水权分配工作。
《办法》以核定的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户等用水主体。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全区农业现代化。
《办法》一是确定用水定额,明确灌区等供水单位和农民用水协会按前三年平均用水量和《省水利厅关于颁发<江苏省灌溉用水定额>的通知》测算用水定额,由区水利局审核并下达用水定额;二是明确水权分配方法,区水利局实行总量控制,对各灌区控制灌溉管理范围内年度用水总量进行分配,再由各灌区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水权进一步细化分配至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再将水权分配至各个用水组、灌溉单元或者用水户。三是及时公开数据信息,要求各供水单位和农民用水者协会及时公开水权分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