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者之间的关系,区水务局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从严治党,挺纪在前,大力促进机关作风、水务行风好转。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以党风廉政“6+1”、“清风水务道德”讲堂、“法制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持之以恒、形式多样地开展学习教育。要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抓手,细化责任分工,明晰责任边界,强化压力传导,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严格执行“三直接”相关操作规范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狠抓作风行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管理、化为岗位职责,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加强重要时点、重要岗位、重点工程等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组织作风、廉政建设督查,对基层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让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更大的空间。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岗位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强化对各单位工作实绩的综合考评,激励各项工作争进位、创特色、上台阶。开展水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水利新闻宣传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