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切实加强河道、家塘的管理与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清、塘洁、水畅、景美”的农村水生态环境,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面向全区的“河长”发放了近四百封公开信。
公开信明确了河长的职责,一是要求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标准组织管护队伍,做好河道、家塘环境卫生保洁;二是制止侵占河道和向河道、家塘内排放倾倒污染物的行为;三是及时向市、县(区)水利部门“河长制”办公室举报制止不住的违法行为;四是在河道附近或村务公示栏设置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信重申了河道、家塘河面清洁、河坡整洁、河道畅通的管护标准,并告知按照“河长”负责的河道数量及工作量大小,结合当年考核情况,有专项管护经费由县(区)级水利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给予补助。并建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以地方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管护范围内居民群众进行筹资,专项用于庄台、河道保洁管护;制定村规民约,动员居民群众共同打造生态家园,创建水美乡村。
公开信还鼓励河长及时反馈河道管护中的成功经验、建议意见和存在问题,承诺认真对待每一封来信,帮助河长解决疑难问题,携手各位河长为实现“河清、塘洁、水畅、景美”的农村水生态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