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省水利厅正确领导下,我市水利工作围绕全省水利工作部署安排,聚焦生态、聚力民生,真抓实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创新举措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切实提升社会和群众对水利工作满意度。
一、紧扣生态、民生主题,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防汛防台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今年汛期,我市遭遇6次强降雨袭击,全年平均降雨量达1116.4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62.2%。我局密切跟踪研判水雨情变化,提前部署,科学调度,及时处理市区、海安、如东等地紧急险情,并得到省厅和兄弟市县大力支援。全市没有一处河道堤防发生决口倒堤,没有一处水利工程失事,防汛防台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
(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报批实施《全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全年共完成水利投资17.5亿元,为计划任务的116%。组织实施了九圩港提水泵站、启海界至大洋港西海堤加固、海门海堤龙桥至启海交界段加固、焦港闸下游港道整治等工程。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进入了前期工作实质性启动阶段,基本摸清了长江堤防堤线走向和资料收集工作。
(二)农村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共完成投资5.04亿元。疏浚整治县乡河道50条段,重点推进了209个行政村村庄河塘整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并在省财政厅、水利厅组织的重点县项目年度绩效考评中, 6县(市、区)全部获良好以上等级,其中3县获优秀等级。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冬春水利建设会议上,我市作经验交流。
(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省政府对我市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情况的考核,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并代表全省迎接了国家考核组的现场考核。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2亿立方米内,完成160眼深井封填(停),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率达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6%,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建设,并通过建设部组织考核验收。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和技术,共为37个社区6902户老旧小区家庭安装了节水器具,完成了74个公共场所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共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1个,省级各类节水载体13个及省级节水教育基地1个,实施省级节水减排示范项目9个。
(四)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一是继续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建设。全市投资56.94亿元,完成河道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等九大工程建设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做好国家级试点中期评估工作。二是启动了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新三年行动。坚持河道、道路、绿化协调发展,计划三年投资近20亿元,对175条段河道开展整治。今年完成了42条段河道贯通整治和截污整治,开展“两河两岸”水生态建设,组织实施白龙湖等河道工程,拓宽市区河道。三是着力打造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升级版。以“河道畅通化、保洁机械化、运作市场化”为目标,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累计拆除坝头坝埂9596座,进一步贯通农村河道水系。大力推进河道机械化保洁,全市共配备机动保洁船328条,保洁船均安装了GPS定位监控系统,实现了对保洁船作业地点、里程、时间的全程监控。目前全市通航的三级以上河道机械化保洁率达100%,全市50%的乡镇全部实现了市场化保洁。四是组织实施引江调水工程。坚持引排相辅,加大置换频次,引清挤污,科学调度,定期监测,提升感官度,全市引水29.5亿立方米,排水79.5亿立方米。
(五)水利工程管理和改革不断深化。编制形成《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讨论稿。完成了3个省级水管单位复核工作,目前全市水管单位国家级1家、省级17家。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各地成立了政府协调推进机制,启东市、如东县已完成,海安县试点工程通过验收。规范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及时更新了“河长”名单,开展4条重要河道的健康评价。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并在全市推广。强化质量与安全监督行政职能,市成立了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全面启动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六)依法治水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深化法治水利建设,获“法治型机关”称号,积极推进通州区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全年共协调处置违法违规水事157起,立案查处40起,有效维护了全市正常水事秩序。配合公安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服务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对苏通园区永嘉航母等2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服务,力求办理时间最短,确保最快开工建设。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认真谋划2017年水利任务
2017年,全市水利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总要求,按照全省水利工作总体布局安排,围绕全市项目建设、富民惠民发展新任务,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全市水利计划投入15亿元,突出“六个重点”,实现“六个提升”。
(一)突出安全保障,着力提升防汛应急减灾能力。一是抓好抓实防汛抗旱防台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制,抓好防汛薄弱环节和各类隐患的汛前消险,做好防汛物资和抗旱设备储备力度,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健全顺畅高效、规范有序的防汛防旱指挥体系。推进防汛决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力争明年投入使用。二是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围绕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积极对接项目政策,加大储备项目和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如皋如泰运河连通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组织实施好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行工作,尽早发挥效益。
(二)突出生态修复,着力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推进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实施拓展水面建设、河道生态整治、水景观建设和治理黑臭河道四大工程。计划对94条市区河道进行截污整治和疏浚整治。二是打造南通“河长制”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建立完善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巩固、强化、提升城乡水环境长效管护成果,认真制定全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管理机构,解决人员编制,落实财政资金,实现全市三级以上河道管护“河长制”全覆盖,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河长制”工作示范市。三是深化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升级版。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工程,计划实施县乡河道疏浚33条段。积极开展水美乡村创建工作。深化河道机械化保洁水平,提高农村环境保洁市场化运作覆盖率。
(三)突出民生基础,着力提升服务农业现代化水平。2017年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继续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重点县等项目为重点,计划更新小型泵站190座,新建防渗渠道520公里,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突出节约高效,着力提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继续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三条红线”落实,着力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持续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
(五)突出法治水利,着力提升水管理能力。实施新《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逐步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六)突出改革攻坚,着力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继续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严格农业用水许可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