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
我省试点农业水价改革节水效果明显 灌溉用水少了 农民负担...
日期:2016-05-21 来源:高邮市水利局 作者:吴 琼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今年每亩增产200斤没问题!”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玉皇村农民王守亚看着即将丰收的麦子,脸上露出笑容。他告诉记者,自从参与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村里的农田水利设施明显改观,灌溉有了保障,稻麦增产,而且灌溉用水使用量少的还可以获得奖励。最近几年,小麦亩产都在1000斤以上。

  在我国,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六成以上,是节水最大潜力所在。然而在许多地方,由于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计量设施不到位,农业用水方式粗放,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2013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选取我省高邮、宿豫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旨在通过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两地的农业用水量减少了,农民的水费负担也减轻了。

  明晰初始水权建立分类水价

  水权分配是水价改革的第一步。宿豫区水务局局长宋成武说,综合考虑试点区农业灌溉特点,根据当地历史年供水量、亩均用水量实际调研及农作物类型、种植方式、气候特征等因素,按照20%-30%的节水目标,对试点项目区下达用水定额标准,并逐级细化分配用水总量指标。“水价由按亩计价变按方计价,超过定额水量的,水价将提高。仅2.1万亩试点项目区就可节约水量255万方,亩均节水122方。”

  为制定合理水价,高邮市水利部门与扬州大学开展试点区农业水价测算及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分类测算用水价格,实行“两部制”水价。“以前水费收取不透明,总让人不放心;现在有了水量分配卡,我们家的地该交多少水费,自己都能算出来。”高邮司徒镇耿庭村用水户协会会员陆万龙的水量分配卡上,详细注明了灌溉面积、养殖面积和用水量等数据指标。

  省水利厅副厅长叶健表示,今年内,我省将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同时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成立合作组织探索民主管理“过去农忙时,要等水、抢水、守水,我们家14亩地,原来育秧提水要十几天。”在宿豫来龙灌区玉皇农民用水协会办公楼前,王守亚指着“2015年度农民用水协会水费计收台账”公示板上自己的名字说:“现在泥渠改成防渗渠,育秧提水时间缩短一星期,还不用在田边上看着,每亩用水成本也从100多块钱减至40多元。加入用水协会,参与管理渠道,还能拿管护费用。”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成立,在维护农村用水秩序、管护小型水利设施等方面发挥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由各协会统筹负责工程管理、征收水费及灌溉管理等工作,通过内部协商解决农民因用水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来龙灌区主任骆宏雷介绍,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后,灌区每年可节约灌溉用水约8000万立方米,节约翻水经费1000多万元,水费收取率也由2013年的85%提至去年的95%左右。

  高邮副市长杨文喜介绍,2013年以来,该市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13个,市政府还专门印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细则,“协会为农民参与水价协商与执行、工程建设与管护、民主议事与管理奠定组织保障。我们将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水价改革成果,扩大试点范围。”

  实施精准计价建立奖励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是节水,通过发挥市场价格杠杆和政府宏观控制的双重作用,实现农民在最基本农业需水的基础上,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钱,不用水有补贴的目标。

  经过反复测算,宿豫水务局发现,原本仅收15元/亩的水利工程水费是造成低水价、用水浪费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给每亩地设了用水定额,超出定额100方以上将按照原价格的3倍累加计收,不足定额则给予节水奖励。”宋成武说,如果全区500万亩耕地均实施改革,每年可节水近1亿方,减少提水成本1250万元。

  高邮为不增加农民负担,对项目区种植粮食的组织或农民,比对改革前的水价,对超出部分给予精准补贴,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补贴。


  对没用完用水量指标的,宿豫、高邮按照节约的用水量分别给予适当奖励。为此,两地财政部门分别拨款150万元作为节水奖励基金的启动资金,今后还将根据全市节水推进情况,逐步壮大节水奖励基金的规模。

  叶健表示,我省将用5年时间促成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化转变。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这个体制要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使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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