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
高邮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建立六大制度 夯实六...
日期:2016-07-28 来源:高邮市水利局 作者:陈锋,吴卿凤,程瀛,姚吟月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中国江苏网7月28日讯 高邮市地处淮河流域下游,境内有丘陵、平原、圩区3种地貌,灌溉方式有提水灌溉、自流灌溉以及提蓄结合灌溉等多种方式。2013年高邮市被列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以来,通过建立六项制度,夯实六大基础,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立六项制度,构建改革平台

  初始水权分配制度。根据江苏省分配的农业用水控制指标,结合农作物及水产养殖用水定额,市发改、水利部门联合下达乡镇用水指标分解方案,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对改革试点区,进一步细化分解用水指标,以最小单元明晰农业水权,明确每亩用水定额。由水利局给农民用水户协会颁发农业水权证书,给每位会员发放灌溉用水量分配卡。

  分类水价形成制度。粮食作物执行全成本计量水价,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执行全成本适当盈利计量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物价、水利部门联合审核水价,出台指导价格。

  农业精准补贴制度。在试点区,对种粮农民、农民用水户协会及新型经济合作组织,比对现状执行水价,对超出的部分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拨出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精准补贴。2015年发放补贴2.38万元。

  农业节水奖励制度。市财政、水利部门印发《高邮市农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农业节水奖励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办法》。根据节水量制定相应奖励标准,市级财政拨出专项资金150万元,作为节水奖励基金的启动资金。2015年已兑现7.15万元。

  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市政府印发《高邮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细则(试行)》,明确各类主体投资所建工程的产权。县级工程明确给水管单位,镇村级工程分别明确给乡镇、行政村,统一发放由市政府监制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证。将村级工程的管理权、使用权明确给各农民用水户协会。全市共发放产权登记证248本。

  工程长效管护制度。在试点区,除田间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外,其余所有水利工程设施全部纳入了“五位一体”管护。对小型田间水利工程设施,明确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护,由水利部门与协会签订管理责任书,管护经费在执行的全成本水价中提取。

  夯实六大基础,保障改革推进

  建立健全组织,夯实领导基础。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邮市水利管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人大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专题听取市政府汇报。

  广泛宣传发动,积累干群基础。通过报纸网站等渠道及时报道农业水价改革进展。向乡镇发放宣传标语、致农民用水户协会会员一封信,制作《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漫画手册,宣传改革政策。加大基层干群宣传,编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手册发放到协会干群手中,在试点协会举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奖知识答题,现场抽奖等活动。

  联合院校研究,打牢理论基础。农业水价改革的难点在于精确测算并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与扬州大学联合开展了试点区农业水价测算及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分类测算用水价格,并实行“两部制”水价。

  推行节水减排,提供技术基础。加大与农业部门配合,对水稻种植大力推行浅湿调控灌溉技术,编印了《水稻节水灌溉生产管理概略图》,发至用水户协会及农户手中,引导农民节水灌溉。通过工程与管理双重手段控制灌水量,延长排水沟的滞留时间。

  安装计量设施,打下数据基础。在灌溉泵站出水管安装具有较高精度的电磁流量计,用于计量取水总量,在每个斗渠分水口砌筑文丘里、三角堰、量水槽等建筑物,用于测量分水量,而后再平摊至每块田块,通过配套安装供水计量设施,能够准确地计量出农田灌溉用水量,为推广按方收费和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提供数据支持。

  规范协会运作,奠定组织基础。成立规范化的农民用水户协会,配套满足办公管理需要的硬件设施,建设满足运行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建立满足民主管理需要的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宣传,让农民参与管理,也为下一步农民参与水价协商与执行、工程建设与管护、民主议事与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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