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20天,苏中地区的小麦就要进入收获季节。看着即将丰收的麦子,扬州高邮市司徒镇耿庭村的陆万龙脸上绽放出开心的笑容。他告诉记者,随着农业水价综 合改革试点的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得到了明显改观,农田灌溉有了保障,不仅种植增效增收,农业用水量使用较少的还可获得额外奖励。
省水利厅副厅长叶健解释说,江苏是农业用水大户,水费的收缴是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正常运行的重要经费来源。然而,过去由于用水方式粗放,使得农田水 利工程得不到良性运行。为此,我省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节水优先为原则,通过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目前宿迁市宿豫 区、扬州高邮市作为省内仅有的两处国家级试点,当地的农户正切身感受着农业水价变革带来的巨大收益。
明晰初始水权 推行节水转让
水价综合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水权分配。高邮农户陆万龙手持《农户灌溉用水量分配卡》向记者介绍,这就是当地水利局颁发给他的农业水权证书,上面详细记录着他家2015年度灌溉面积6亩、用水量4200立方米及灌溉泵站的名称。
高邮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江安介绍,为推进改革,高邮实施水资源指标分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改革试点区,细化分解用水指标,以最小单元明晰农业水权,明确每亩用水定额,并给农户发放灌溉用水量分配卡(代农业水权证书),明确了具体的灌溉面积或养殖面积与用水量。
而试点之一的宿豫也根据当地历史年供水量、亩均用水量实际调研及农作物类型、种植方式、气候特征等因素,按照20%-30%的节水目标,对试点项目区下 达用水定额标准,并逐级细化分配用水总量指标。记者了解到,明晰初始水权除了控制用水总量外,很大程度上也是鼓励农户转让节水量,实现水资源利用的最大 化。目前,全省各地用水总额已确定,但部分行业用水配额较少,而农户在获得水权后,可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由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 区管理单位予以回购,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使农民真正获益。
建立用水合作社 自管自护受益大
在宿豫区来龙镇玉皇村支渠东二斗渠渠口处,竖立了一块工程管护责任牌,清晰标注着玉皇农民用水协会负责管护渠道的长度以及管护的责任。记者放眼望去,笔 直通畅的水泥渠道内除了散落的几片落叶外,不见其他任何杂物。村民王守亚告诉记者,原来村里渠道可不是这样,破旧淤塞的渠道灌溉100亩水稻最少要2天, 而如今只需两个小时就足够了。农民不仅灌溉成本减少了,若加入用水协会,参与管理渠道,还能获得管护费用。
记者了解到,运行维护农田水利工程,保障渠道干净通畅,是我省实施水改的重要目标。为解决无人组织、无人牵头管护的状况,我省推行农民用水协会,水利部 门协助用水协会制定管理章程,让农民自主参与灌溉用水管理、水费计收、供水成本测算等工作,实现农业水价改革政策落地。
同时,为探索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化合作社等多元方向发展,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宿豫、高邮两地向协会移交了农田 水利设施产权,明确了管护范围、标准及管护职责,管护经费在执行的全成本水价中提取。目前,宿豫的水费实际收缴率从改革前不足85%提高至96.2%。
巧用价格杠杆 调控用水总量
价格杠杆一直以来都是促进节水的重要手段,可制定合理的用水定额、农业水价着实让人头疼。“农业水价改革中,最难完成的应该是精确测算并形成科学合理的 农业水价。”宿豫区水务局局长宋成武深有感慨。而同样的过程高邮也经历过。为确定水价,两地深入试点区,通过抽样调查,结合实际灌溉用水量,测算出合理的 数据,实现农户多用多付、少用有奖。
通过反复测算,宿豫区水务局发现,原本仅收15元/亩的水利工程水费是造成低水价、用水浪费的主要原因。因此,他们将自流灌溉区用水定额设为579立方 米/亩,提水灌溉渠用水定额设为512立方米/亩。若超出定额100立方米以上将按照原来价格的3倍进行累加计收,若不足定额,则进行节水奖励。宋成武透 露,若全区500万亩耕地均实施改革,每年可节水近1亿立方米,减少提水成本1250万元。
而高邮则将粮食作物的平均水价定为0.102元/立方米,经济作物平均水价为0.107元/立方米,水产养殖平均水价0.112元/立方米,同时采用定 额累进加价制度,将超出定额的水量分为3个量级,分别确定水价比例为1:2:3。高邮市副市长杨文喜介绍,目前高邮试点区,每亩田节水量超过150立方 米,项目区每年可节约用水300万立方米,农户全年水费支出由100元/亩减少为70元/亩。今后还将扩大改革面积,加大农业节水减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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